中旅酒店“心享”计划条款与细则
中旅酒店“心享”计划条款与细则
中旅酒店“心享”计划条款与细则 版本 2.0 2021年10月 |
目录
1. 一般条款........................... 4
2. 数据隐私........................... 6
3. 会籍资格........................... 8
4. 会籍的取消或终止................... 8
5. 会籍级别及礼遇..................... 9
6. 赚取 HeartPoints®/“心享”积分®.... 15
7. 积分有效日期政策.................. 17
8. 使用 HeartPoints®/“心享”积分®.... 18
9. 赚取里程.......................... 20
10. 会议组织者奖励计划................ 22
11. 声明、错误和可追讨的申领........... 24
12. 帮助............................. 25
“心享”计划®/Heart Park Rewards®条款与细则
本“条款与细则”适用于由中旅酒店(以下简称“公司”或“我们”)运营或代表的中旅酒店“心享”计划®/Heart Park Rewards®(以下简称“计划”),以及我们与“心享”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或“您”)之间的关系。本“条款与细则”适用于“心享”会籍(以下简称“会籍”)的相关事宜,并将取代之前所有的忠诚客户奖励计划之规定和/或适用条件。一旦您完成“心享”会员卡的申请或使用“心享”会员卡号赚取或兑换HeartPoints®/“心享”积分®,即表明您同意:
i. 您已阅读、了解并接受本“条款与细则”;
ii. 您已具备获得“会籍”的资格;
iii. 并且,您同意我们在遵循隐私声明的前提下,在“计划”所涉范围内对您的个人资料进行处理并将这些数据披露予第三方。
“心享”计划®/ Heart Park Rewards®旨在奖励入住中旅酒店旗下各品牌酒店的常客。如下所述,您将获得一张会员卡,并可通过在参与“计划”酒店以 “符合条件的消费”(完整定义请参阅5.节)获得HeartPoints® /“心享”积分®,该积分就是“心享”计划的标准计量单位。您可随时使用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兑换“奖励”。此外,根据您住宿的性质和频率,您还可获得不同级别的“会籍”资格。
1.1. 我们随时可能对本“条款与细则”进行调整,并随时更新本文。这意味着, 我们可获得和兑换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的流程、优惠、计划合作伙伴和规定、会籍级别、奖励使用规定、供应情况、奖励目录及奖励类型等进行调整,且不受任何限制。除非另有说明,您了解所有“会籍”优惠都将受供应情况限制,并同意前述安排。
1.2. 我们有权在提前六个月通知所有“现有会员”的前提下终止“计划”,并可能会在即时通知所有“现有会员”的前提下以类似的忠诚度计划代替“计划”。“计划”终止后,您将不能继续累计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或申领奖励、享受礼遇。如果“计划”终止,则所有未兑换的 HeartPoints® / “心享”积分®将丧失,且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在通知期结束后,奖励申领将不予批准。在宣布“计划”终止后的六个月后,您获得积分、享受优惠和奖励项目的权利将被停止。
1.3.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和“会籍”均非您的个人财产,而由中旅酒店所拥有。您的“会籍”因任何原因被终止后,所有未兑换的 HeartPoints® / “心享”积分®均丧失,且不能再恢复。HeartPoints® /“心享”积分®不具任何现金价值,我们不会因任何被取消或未使用的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而向您支付现金。
1.4.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奖励”礼券或其他“会籍”优惠均不得出售、交换或转让(除非由我们或我们的代理执行)。任何由您或代表您执行的转让、出售或交换行为均将被视为无效。我们和/或“计划”合作伙伴可能会拒绝馈赠或承认任何我们或他们认定为已经转让、出售或交换的 HeartPoints® / “心享”积分®、“奖励”礼券或“会籍”礼遇。
1.5. 对于通过“计划”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型、质量或适当性,我们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陈述,并明确声明免除任何与此相关的责任(包括继发性损害)。
1.6. 我们和我们“计划”附属机构对以下情况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iv. 任何“会籍”申请、函件、“奖励”或“奖励礼券”的遗失、笔误或接收延误;
v. 因超出我们或我方代理合理控制范围外的情形而导致的HeartPoints® /“心享”积分®或“奖励”的失窃、非授权兑换或“奖励”的非授权使用;
vi. 第三方,包括中国旅游集团“星赏会”(以下简称“星赏会”)以及参与“计划”酒店的任何行为或疏忽;
vii. 与“计划”相关的任何已公布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定价或印刷错误、说明错误;“星赏会”以及参与“计划”酒店或“计划”附属机构相关错误、向“会员”账户累计积分或自“会员”账户扣除积分的错误。我们保留在不予通知的情况下纠正任何错误的权利。
1.7. 我们将尽力保证及时更新我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包括本“条款与细则”链接,但若想获得最新信息,请详询中旅酒店会员服务中心。我们将不对任何未更新的信息负责。
1.8. 公司有权在发布或不发布通告的情况下,自行修改、取消或限制“计划”的内容。公司可以大幅提高兑换任何“计划”所需要的积分或飞行里程,可以收回任何奖励,亦可以随时限制任何奖励或其兑换服务。
1.9. 我们及其合作伙伴有权在发布或不发布通告的情况下,随时变更、限制、修改或取消“计划”规则、奖励和“计划”等级,即使这些变更可能影响到HeartPoints® /“心享”积分®或飞行里程的价值。我们及其合作伙伴可以:a) 增加或减少住宿可获得的或兑换所需要的HeartPoints® /“心享”积分®或飞行里程;b) 收回、限制、修改或取消任何奖励;c) 添加不适用日期,限制任何一家参与计划的酒店的任何,奖励之可用客房,或限制“计划”的持续可用性;d) 更改“计划”礼遇、合作伙伴、我们或其合作伙伴的服务地点、参加条件,赚取、兑换、保留或没收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或飞行里程的规则,或“计划”使用的管理规则;e) 变更或取消其合作伙伴的奖励。会员累积HeartPoints® /“心享”积分®或飞行里程期间,任何等级、类别或级别的奖励皆可能因数量有限而不再供应,或其兑换条件有所更改。
1.10. 只有中旅酒店才拥有“计划”的“条款与细则”和“会籍”规定的最终解释权。我们可以单方面决定放弃遵守本“条款与细则”,并随时进行推广活动,以便为特选“会员”提供更多优惠。
1.11. 本“条款与细则”适用于参与“计划”的“维景国际”、“维景”、 “睿景”、“旅居”品牌系列的酒店(通过中旅酒店官方网站ctgh.com上列出带有“计划”标识的酒店);中国旅游集团“星赏会”以及附属子计划、合作伙伴,相关徽标均为我们或我们附属机构的商标。任何人不得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妨碍、挑衅、申请这些商标或声明为这些商标的所有者。
2.1. 连结至其它网站
此网站内容包括可联系到其它网站的连结,而每一连结网站均有不同的隐私守则。当您离开我们的网站而登录其它网站时,应继续提高警觉,并阅读其它网站的隐私政策申明。我们将不会对您向第三方网站传送的数据做出任何监控。
2.2. 数据披露及转移
我们可能将您的数据披露及转移给我们的“参与计划酒店”及我们选定的合作伙伴,以及我们认为提供及将会提供服务和产品给您的人士,以便他们有效地把有关服务和产品的信息,及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信息传送给您。
我们也可能基于以下情况而向第三方透露您的资料:法律所需、法庭命令、政府或执法机关要求,或恳切相信并被建议有必要透露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本网站或参与计划公司及选定合作伙伴的权益。如果我们有合理理由相信有关数据能确认、联系或指控任何有意或在其他方面妨碍本公司各项权益的人士,又或任何人士将因此而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我们也会把数据透露。
您理解并同意:您同意授权我们为更好向您提供产品、服务和体验的目的,对您在登录本协议项下的用户账户之前、之后或同时开通并使用的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附属公司等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指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表公司、投资公司)各法人主体所涉及的会员账户(如有)进行必要的技术或业务整合、合并,并同意授权关联方芒果网有限公司(简称“芒果网”,为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会员数据整合及必要服务目的,查询、收集及使用本人信息。
关联方共享情况
公司名称 | 产品 | 共享信息名称 | 使用目的 | 使用场景 | 提供方式 |
芒果网有限公司 | 中旅通平台 | 个人信息、订单信息、会员等级信息 | OneID整合、订单管理、会员等级信息展示 | 会员信息查看、订单信息查看 | API |
3.1. “会籍”均为免费提供,凡年龄符合其常住国家/地区法律规定要求的个人均有资格获得。我们完全有权决定“会籍”资格的给与,及其可享用的优惠和服务项目。
3.2. 自您完成申请之日起,您即加入“计划”并成为“会员”。您在下一次以“符合条件的消费”在“星赏会”下属忠诚度计划或参与“计划”的酒店消 费,即可获赠HeartPoints® /“心享”积分®,但您必须在预订或入住酒店或消费时出示您的会员卡(实物卡或电子卡)或提供您的会员卡号。
3.3. 每位会员只可拥有一个“会籍”,“会籍”只可由您本人使用,不可转让。您不得将会员卡号或密码提供给任何其他人。您需对他人通过使用您的会员卡号和密码而在您“计划”账户中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无论他/她是您的家庭成员、房客、同事或任何其他人士。公司、社团或团体均不得登记加入“个人” 会员计划,但可以申请加入“公司”会员计划。
4.1. 您可随时向中旅酒店会员服务中心提交书面通知取消“会籍”。此时,所有未兑换的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均将即刻被清除,并可能会不予恢复或转让。
4.2. 对连续24个日历月处于非活跃状态的会员,“非活跃状态会员”指在24 个日历月内无至少赚取一次 HeartPoints®/“心享”积分®或飞行里程,或兑换一次 HeartPoints®/“心享”积分®的会员。则其账户中的所有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都将在不予通知的情况下被清除。但您可以通过在参与“计划” 的酒店完成“符合奖励标准的住宿”或产生“符合奖励标准的消费”后重新恢复“会籍”,但将无法再恢复之前“会籍”中清除的 HeartPoints®/“心享”积分®或飞行里程。此政策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21年1月1日之前所产生的历史积分将于2021年5月31日按照上述规则进行清除操作。
4.3. 一旦发现您:(a) 有违反适用法律或法令行为;(b) 有欺诈或滥用行为;(c) 有违反本“条款与细则”的行为、违反或违背任何网站使用条款;(d) 有涉及与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奖励的使用或“会籍”权限和优惠相关的欺诈或滥用行为;(e) 以欺骗方式声称有资格使用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兑换任何奖励;(f) 有任何未支付的中旅酒店或任何参与“计划”酒店账单;满足上述一条则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立即而无需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自行决定随时冻结或暂停您的“会籍”资格、暂停服务礼遇,甚至取消会员账户,且即时生效。
4.4. 一旦您的“会籍”被取消,则不论原因如何,您都可能无法再重新申请“会籍”,而您会员账户中所获得的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将自“会籍” 取消之日起被清除。
5.1. “银星”会员积分标准及礼遇
5.1.1. “银星”会员(以下简称“银星”会员或您)的积分标准
i. 通过我们的官方网站(ctgh.com)、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号(中旅酒店心享会)/小程序或参与“计划”酒店加入会员,即可获得“银星”级别。
ii. 只要您在12个日历月内在参与“计划”的酒店完成5晚“合格住宿”,或赚取合格消费的 HeartPoints®/“心享”积分®达到9,000点,您的“会籍”将升级成为“金星”级别。
i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已支付的所有“合格消费”(完整定义请参阅 6 节), 均可赚取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已支付”指“已顺利收到支付款项”,因任何原因无法完成的交易不能获得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您必须在消费时出示会员卡(实物卡或电子卡)或提供会员卡号,并协助证明会员身份。
5.1.2. “银星”会员礼遇
i. 您的每1元人民币的合格消费即可赚取3点基础积分
ii. 您在生日月以“合格消费”入住并离店即可赚取2倍奖励积分
iii. 您的付费或积分兑换入住的房晚均可计入累积尊贵会籍的有效房晚
iv. 合格的宴会或会议消费可以赚取积分奖励
v. 合格住宿累积合作伙伴航空里程
v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入住可以享受 98 折会员特优房价
vii. 我们的会员服务中心为您提供专属服务热线
viii. 通过官方指定渠道可使用积分兑换免费客房住宿
ix.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免费房内宽带上网服务
x. 您在入住酒店时可享有专属酒店指定饮品券 1 张
5.2. “金星”会员积分标准及礼遇
5.2.1. “金星”会员(以下简称“金星”会员或您)的积分标准
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已支付的所有“合格消费”(完整定义请参阅 6
节),均可赚取每一元人民币3点 HeartPoints®/“心享”积分®。除此之外还能获得10%额外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奖励,此额外奖励积分除非推广活动有特别说明,否则不适用于从或通过“计划”合作伙伴所获得的积分。此10%的奖励积分亦不适用于提供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奖励的推广活动,如双倍或三倍积分;“已支付”指“已顺利收到支付款项”,因任何原因无法完成的交易不能获得HeartPoints® /“心享”积分®。您必须在消费时出示会员卡(实物卡或电子卡)或提供会员卡号,并协助证明会员身份。
ii. 如您在12个日历月内在参与“计划”酒店以“合格消费”赚取的HeartPoints® /“心享”积分®累积到达30,000点,或“合格住宿”累积达到15晚或以上,您的“会籍”将升级成为“铂星”级别。
iii. “金星”会员的“会籍”有效期为12个日历月。“金星”会员将于任一日历月的某自然日达到“金星”会员要求时开始,在接下来的12个日历月内持续有效。如果在有效期的12个日历月内,您的“合格消费”赚取的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再次累积达到6,000点或“合格住宿” 再次累积到达2晚或以上时,则您的“会籍”将从新的定级之日起获得一次为期12个月的延长。如您的“会籍”在有效期内未达到保级要求, 则在有效期到期之日,您的“会籍”被降级至“银星”。
5.2.2. “金星”会员礼遇
i. 您的每1元人民币的合格消费即可赚取3点基础积分
ii. 基础积分上获得额外10%积分奖励
iii. 您在生日月以“合格消费”入住并离店即可赚取2倍奖励积分
iv. 您的付费或积分兑换入住的房晚均可计入累积尊贵会籍的有效房晚
v. 合格的宴会或会议消费可以赚取积分奖励
vi. 合格住宿累积合作伙伴航空里程
vii. 每当您升级至更高级别时可获得会籍升级的优选礼遇(限首次升级)
vi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入住可以享受95折会员特优房价
ix. 我们的会员服务中心为您提供专属服务热线
x. 通过官方指定渠道使用积分兑换免费客房住宿
x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免费房内宽带上网服务
x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优先登记入住
xiii. 您在入住酒店时可享有专属酒店指定饮品券1张
5.3. “铂星”会员积分标准及礼遇
5.3.1. “铂星”会员(以下简称“铂星”会员或您)的积分标准
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已支付的所有“合格消费”(完整定义请参阅 6
节),均可赚取每一元人民币3点 HeartPoints®/“心享”积分®。除此之外还能获得20%额外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奖励,此额外奖励积分除非推广活动有特别说明,否则不适用于从或通过“计划”合作伙伴所获得的积分。此20%的奖励积分亦不适用于提供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奖励的推广活动,如双倍或三倍积分;“已支付”指“已顺利收到支付款项”,因任何原因无法完成的交易不能获得HeartPoints®/“心享”积分®。您必须在消费时出示会员卡(实物卡或电子卡)或提供会员卡号,并协助证明会员身份。
ii. “铂星”会员的“会籍”有效期为12个日历月。“铂星”会员将于任一日历月的某自然日达到“铂星”会员要求时开始,在接下来的12个日历月内持续有效。如果在有效期的12个日历月内,您的“合格消费”赚取的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再次累积达到18,000点或“合格住宿” 再次累积达到5晚或以上,则该您的“会籍”将自新的定级之日起获得一次为期12个月的延长。如您的“会籍”在有效期内未达到保级要求,则在有效期到期之日,您的“会籍”将被降至“金星”级别,且并必须满足“金星”会员的最低要求才能保持“金星”会员的“会籍”,则您的“会籍”最低将被降至“银星”级别。
5.3.2. “铂星”会员礼遇
i. 您的每1元人民币的合格消费即可赚取3点基础积分
ii. 基础积分上获得额外20%积分奖励
iii. 您在生日月以“合格消费”入住并离店即可赚取3倍奖励积分
iv. 您的付费或积分兑换入住的房晚均可计入累积尊贵会籍的有效房晚
v. 合格的宴会或会议消费可以赚取积分奖励
vi. 合格住宿累积合作伙伴航空里程
vii. 每当您升级至更高级别时可获得会籍升级的优选礼遇(限首次升级)
vi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入住可以享受9折会员特优房价
ix. 我们的会员服务中心为您提供专属服务热线
x. 通过官方指定渠道使用积分兑换免费客房住宿
xi. 入住前48小时标准房型预订保证提供客房,在酒店房源紧张的情况下,承诺优先为您提供客房
x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免费房内宽带上网服务
xi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优先登记入住
xiv. 免费客房升级,按照预订房型逐级升级(视酒店实际住宿情况而定,升级优惠仅限于“会员”本人使用的一间客房,且与该“会员”另外支付的客房数量无关)(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v.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延迟退房至下午四时(需在预订时提前申请),但需视酒店客房的供应情况而定(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vi. 免费熨烫2件衣物(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v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自营的餐厅可享受食品和饮料10%的折扣,但不包括指定日期、特价餐品和酒水(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viii. 如参与“计划”酒店设有行政楼层,可双人享用行政酒廊的服务及早餐;如酒店未设有行政楼层,可双人享免费早餐(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ix.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专属酒店指定饮品券1张、入住首晚欢迎水果或巧克力(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5.4. “五星”会员积分标准及礼遇
5.4.1. “五星”会员(以下简称“五星”会员或您)的积分标准
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已支付的所有“合格消费”(完整定义请参阅 6节),均可赚取每一元人民币3点 HeartPoints®/“心享”积分®。除此之外还能获得50%额外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奖励,此额外奖励积分除非推广活动有特别说明,否则不适用于从或通过“计划”合作伙伴所获得的积分。此50%的奖励积分亦不适用于提供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奖励的推广活动,如双倍或三倍积分;“已支付”指“已顺利收到支付款项”,因任何原因无法完成的交易不能获得HeartPoints®/“心享”积分®。您必须在消费时出示会员卡(实物卡或电子卡)或提供会员卡号,并协助证明会员身份。
ii. 如您在12个日历月内在参与“计划”酒店以“合格消费”赚取的HeartPoints®/“心享”积分®累积到达90,000点,或“合格住宿”累积达到30晚或以上,您的“会籍”将升级成为“五星”级别。
iii. “五星”会员的“会籍”有效期为12个日历月。“五星”会员将于任一日历月的某自然日达到“五星”会员要求时开始,在接下来的12个日历月内持续有效。如果在有效期的12个日历月内,您的“合格消费”赚取的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再次累积达到60,000点或“合格住 宿” 再次累积达到20晚或以上时,则您的“会籍”将自新的定级之日起获得一次为期12个月的延长。如您的“会籍”在有效期内未达到保级要求,则在有效期到期之日,您的“会籍”将被降至“铂星”,且并必须满足“铂星”会员的最低要求才能保持“铂星”会员的“会籍”,则您的“会籍”最低将被降至“银星”级别。
5.4.2. “五星”会员礼遇
i. 您的每1元人民币的合格消费即可赚取3点基础积分
ii. 基础积分上获得额外50%积分奖励
iii. 您在生日月以“合格消费”入住并离店即可赚取3倍奖励积分
iv. 您的付费或积分兑换入住的房晚均可计入累积尊贵会籍的有效房晚
v. 合格的宴会或会议消费可以赚取积分奖励
vi. 合格住宿累积合作伙伴航空里程
vii. 每当您升级至更高级别时可获得会籍升级的优选礼遇(限首次升级)
vi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入住可以享受85折会员特优房价
ix. 我们的会员服务中心为您提供专属服务热线
x. 通过官方指定渠道使用积分兑换免费客房住宿
xi. 入住前48小时标准房型预订保证提供客房,在酒店房源紧张的情况下,承诺优先为您提供客房
x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免费房内宽带上网服务
xi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优先登记入住
xiv. xx. 免费客房升级,可升级至普通套房(视酒店实际住宿情况而定,升级优惠仅限于“会员”本人使用的一间客房,且与该“会员”另外支付的客房数量无关)(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v.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延迟退房至下午四时(需在预订时提前申请),但需视酒店客房的供应情况而定(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vi. 免费熨烫4件衣物(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vii.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自营的餐厅可享受食品和饮料 15%的折扣,但不包指定日期、特价餐品和酒水(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viii. 如参与“计划”酒店设有行政楼层,可双人享用行政酒廊的服务及早餐;如酒店未设有行政楼层,可双人享免费早餐(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xix.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可享受专属酒店指定饮品券1张、入住首晚欢迎水果或巧克力(旅居品牌酒店不适用)
注:受限于可提供性和修改的礼遇。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计划礼遇、赠礼、优惠、奖励和服务均受限于可提供性,并可能在不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
6.1. 您可通过在预订或入住参与“计划”酒店时出示您的会员卡(实体卡或电子卡)或提供您的会员卡号来为所支付的“合格消费”或“合格住宿”赚取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及累计“定级房晚”。参与“计划”酒店指(i)“维景国际”酒店(Grand Metropark ®)、“维景”酒店
(Metropark®)、“睿景”酒店(Kew Green®)、“旅居”酒店 (Traveler Inn®) 等品牌名称拥有、管理或特许经营的酒店或度假酒店;且 (ii) 参与该“计划”。
6.2. “合格住宿”指会员在参与“计划”的酒店登记、并由会员本人支付(包括其公司支付)并入住的连续住宿,而且客房费用计入会员的账单。在某些情况下,您的住宿无资格赚取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及累计“定级房晚”。例如,经 Ctrip.com、Elong.com、Expedia.com、Hotels.com、Booking.com 和 Priceline.com 等第三方渠道预订的客房。
6.3. “合格消费”包括,您在参与“计划”酒店以“合格房价”入住所产的“合格住宿”、在酒店自营餐厅消费所产生的“合格消费”以及在中国旅游集团其他板块公司内的“合格消费”,但不包括:
i. “合格房价”定义未包括的客房费用
ii. 免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通过“计划”获得的“奖励”消费,如免费住宿代金券等)
iii. 其他费用,直拨电话、小酒吧、洗衣/代客洗衣、客房内收费电影、泊车、商务中心、收费上网、零售店、度假产品等
iv. 税费、小费等
v. 未明确列为“合格消费”的任何费用
6.4. “合格住宿”指通过访问 ctgh.com(“心享”计划官网)、400 服务中心(400-669-0000 大陆地区/852-36040000 港澳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旅酒店心享会)、官方微信小程序、酒店直接预订等渠道预订参与“计划”酒店并支付“合格房价”的一晚或多晚连续住宿,不论期间是否退房或再次入住,并需在登记入住时提供您的会员卡号。如您支付的不是“合格房价”,则您的住宿就不属于“合格消费”,不可赚取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及累计“定级房晚”。
6.5. “合格房价”是指会员在参与计划酒店客房住宿时支付的可赚取积分或里程的房价,合格的房价包括大多数商务和休闲房价,例如在
ctgh.com(“心享”计划官网)、400 服务中心(400-669-0000 大陆地区/852- 36040000 港澳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旅酒店心享会)、官方微信小程序上可预订的房价。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只有支付合格的房价,会员在住宿期间才会获得相应会员级别的礼遇。
6.6. “不合格的房价”是指会员在参与计划酒店客房住宿时支付的不可赚取积分或里程的房价,不合格房价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以下预订渠道获得的房价:
i. 通过代理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OTA渠道)预订的房价
ii. 旅行社团队房价或预订了六间或以上的关联客房并按旅行社房价支付的房价
iii. 会议活动等由主办方支付或按批发商房价支付的房价
iv. 计入客房账单的餐费或宴会会议费用
v. 员工价
vi.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价或某些预先指定的当地协议价
vii. 免费客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通过“计划”或其他方式获得的“免费住宿奖励”)
viii. 对于符合酒店长包房定义的单次连续住宿的房价
以上特殊房价,将不能赚取任何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及累计“定级房晚”。
6.7. 在参与“计划”酒店完成“合格住宿”后,会员有资格赚取自己所住客房及最多两间其他客房的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但需满足(i)其中至少一间客房必须以会员本人名义预订和入住,(ii)并且所有客房费用须由会员本人(包含其公司)支付,会员须在酒店登记入住时告知安排付款。会员还须入住其中一间客房。(iii)为确保积分自动计入正确的会员帐户,会员须在其客房账单及最多两间额外客房(如适用)的账单上注明其会员号码。在获得有门槛的奖励和促销时,同次住宿的多间客房将只计为一次“合格住宿”或“合格消费”。
6.8. 每间客房只有一名会员可赚取积分/里程、累计会籍有效房晚,并获得礼遇。如果不止一位会员入住同一间客房,会员必须在办理登记入住手续时决定哪位会员的会员卡号将适用于该客房,并且适用于该客房的会员须支付账单。
6.9. 会员不能在同一入住日期在多个参与“计划”酒店赚取积分或享受礼遇。
6.10.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及累计“定级房晚”仅限于个人,且客房费用必须由会员(本人或其公司)支付,或直接计入负责支付方的帐户。如果客房为主办方支付,则所付费用无资格赚取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及累计“定级房晚”。如果会员参加会议或团体会议,且个人直接支付客房费用,则其“合格住宿”有资格赚取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及累计 “定级房晚”。但是,企业持续预订的客房和主办方支付的客房均无资格赚取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及累计“定级房晚”。
7.1. “消费积分”永久有效,“消费积分”包括 (a) 您在参与“计划”酒店完成了“合格消费”或 (b) 您通过“计划”的合作伙伴完成了“合格消费”赚取的 HeartPoints®/“心享”积分®。
注意:通过转让或赠送所获得的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将不计入消费积分(即不作为会籍定级积分及有效期为12个日历月)。
7.2. “奖励积分”有效日期为12个日历月,“奖励积分”包括但不限于“计划”通过某特定日期、加入会员渠道、特定活动额外或免费赠送的积分奖励。如果会员12个日历月内未使用此类积分,则其所积累的“奖励积分”将被自动清零。“计划”将于 2020年8月起执行此政策。2021年1月1日之前所产生的历史积分将于2021年5月31日按照上述规则进行清零操作。
7.3. 除非另有公告说明,否则除参与“计划”的酒店外,其他公司的任何附属机构或联营公司均不提供积分或礼遇。如果酒店退出“计划”,则在这之后的所有住宿均无资格赚取积分,而不管预订时间是否在酒店退出计划之前。
7.4. 对于加入会员之前30天内完成的住宿,可在住宿之后的60天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随附住宿酒店付款收据复印件,即可赚取积分和累计“合格住宿”。
7.5. 免费住宿、使用兑换券付费的住宿均无资格赚取 HeartPoints® /“心享” 积分®及累计“定级房晚”。
7.6. 使用积分付费的住宿可累计“定级房晚”,但不可赚取 HeartPoints® /
“心享”积分®。
7.7. 即使全额付款,未入住的预订亦无资格赚取 HeartPoints® /“心享”积分®
及累计“定级房晚”。
7.8. 除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外,您可随时通过“计划”的合作伙伴来获得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如指定的信用卡公司、汽车租赁公司等,具体奖励以“心享会”合作之合作伙伴签订的协议为准。
7.9. 我们保留随时扣减任何错误计入“会籍”账户的 HeartPoints®/“心享” 积分®的权利,且无需另行通知。
8.1. 所有参与“计划”酒店积分兑换分值对应某一个类别,其所在类别显示了兑换一晚住宿所需的积分数。我们将于每个年度调整酒店其类别。
8.2. HeartPoints®/“心享”积分®或“奖励”均不能交换或兑换成现金、奖金或信用积分。“拿奖励”必须按本“条款与细则”及“奖励”礼券上所指定的程序(如适用)进行兑换。
8.3. 我们随时可能会对“奖励”、兑换“奖励”所需的积分额、“奖励”类别及与“奖励”相关的条款与细则进行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8.4. 每次预订兑换奖励客房均须以会员身份访问 ctgh.com(“心享”计划官网)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旅酒店心享会)进行兑换。使用HeartPoints®/“心享”积分®兑换奖励客房时,需提前预订兑换,并使用指定兑换积分数。
8.5. 当您完成预订确认并提交订单后,此次积分兑换的所有奖励客房的所需积分将实时从您的会员账户中扣除。
8.6. 当您完成预订确认并提交订单后,此次积分兑换奖励客房的预订信息不可以修改,但可在取消截止日期以前通过兑换渠道取消预订。
8.7. 但如果您在取消预订截止日期以前取消兑换奖励客房的预订,预订时所扣除的积分将会返还至您的会员账户中。如果您未在取消预订截止日期之前取消兑换奖励客房的预订,或未使用该次预订(预订后未住宿),则用于预订兑换奖励客房的积分将不会返还至您的会员账户中。
8.8. 兑换奖励客房的所需积分,因酒店类别(包括客房类型、床型、景观、服务等)的不同而各异,并且在高峰季节或特殊节假日期间,部分酒店均需要较高的积分。
8.9. 兑换奖励客房不包括政府税费、小费、杂费或加床费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需在退房之前直接与酒店结清。
8.10. 使用积分兑换的费用部分,将不再获得积分奖励或其他优惠折扣,以及不提供发票。但您在酒店入住时的所有其他符合奖励标准的费用均可赚取奖励积分。
8.11. 如您需要接机等特殊服务,需提前24小时与所预订酒店(酒店设有机场) 确认行程安排,如不足24小时,酒店将视实际情况尽量为您安排。
8.12. 使用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兑换免费膳食奖励时,您将不能再享受任何餐饮折扣优惠及赚取积分,以及积分兑换的部分将不提供发票。
8.13. 其他礼品的兑换,亦需要您遵守我们当时提供之兑换要求及说明。
8.14. 对于加入“心享”计划未满90天的会员,可以赚取积分,暂不可使用积分;在加入“计划”满90天(含加入当月)或产生首次合格消费后的首日开始可以使用。
8.15. 我们随时可能会对所有费用、费率、汇率、价目表和其他费用以及计划特有内容进行调整,恕不另行通知。对于任何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您的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8.16. 纸质“免费礼券”只能由“计划”部门签发,一张“免费礼券”适用于一次连续住宿,仅限礼券上所示的一间标准客房(标准客房视品牌而定,且根据实际签发礼券的适用规则而定)。您可通过400服务中心(400-669-0000 大陆地区/852-36040000 港澳地区)进行“免费礼券”预订,但须提供纸质“免费礼券”的唯一编号进行预订。
8.17. “奖赏”遗失、被窃或损毁后不能重新发放或补偿。
8.18. 兑换奖励的客房或餐饮等其他项目,不可倒卖或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其他非法活动,涉及上述情况的我们将在不予通知的前提下取消所有兑换预订,且不会返还已兑换的积分或奖励。
9.1. 您的会员账户的初始设置为赚取积分。您可通过400服务中心(400-669-0000大陆地区/852-36040000港澳地区)更新会员资料中的奖励选项,修改其希望账户赚取积分或是里程的偏好。如选择通过“合格住宿”赚取里程而非积分,那您必须指定一个“计划”合作的飞行常客计划和会员资料中的相应账户信息用于累积里程。上述步骤完成后,未来通过“合格住宿”的房晚赚取的积分将会自动转换为里程。一旦里程计入指定参与飞行常客计划,则不得更改计入其他参与飞行常客计划,或转为 HeartPoints®/“心享”积分®。有关加入参与飞行常客计划的详情,包括里程到账时间等以每家合作航空公司公示的常客计划细则及条款为准。
9.2. 会员在预订入住参与“计划”酒店之前通过官方网站选择填写或在住宿之前通过400服务中心(400-669-0000大陆地区/852-36040000港澳地区) 更新会员资料中的奖励选项,即可在赚取HeartPoints®/“心享”积分®或里程中进行选择。但同一次“合格住宿”不能同时赚取“心享”积分和里程,并且之前入住记录中的奖励将不能转化为新的奖励方式。
9.3. 您的每一次“合格住宿”,均可赚取指定额度的航空里程,里程数将根据计划所合作的航空公司飞行常客计划而不同。目前合作航空公司里程如下,
9.4.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一次符合条件的住宿可赚取400里程。
9.5. 中旅酒店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合作举办“住福万里”活动期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中旅酒店“心享”会员通过指定渠道(中旅酒店官方渠道)并以“合格房价”预订参与该活动酒店,成功入住后,客房账单可积分金额每1元可获得2点“东方万里行”积分(需同时满足为“东方万里行”会员身份)。参与活动的中旅酒店旗下酒店如下:北京龙熙维景国际会议中心、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北京远通维景国际大酒店、常州环球恐龙城维景国际大酒店、重庆丽苑维景国际大酒店、杭州维景国际大酒店、明月山维景国际温泉度假酒店、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南宁荔园维景国际大酒店、深圳维景酒店、苏州旅居姑苏饭店、泰州维景国际大酒店。
9.6. 海南航空公司:一次符合条件的住宿可赚取400里程。
9.7. 一次“住宿”或“合格住宿”是指会员通过访问 ctgh.com(“心享”计划官网)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旅酒店心享会)/小程序使用“合格房价” 预订并入住参与计划酒店,并由会员本人支付全部费用的连续住宿(24 小时之内连续入住退房,计作一次有效住宿)。
9.8. “合格房价”包括中旅酒店官方渠道所公示的最优公众价、会员价,可赚取会员本人登记入住所住客房的里程,并且所有房费须由会员本人支付。为了保证里程正确累计到账户,需要的在预订时关联会员卡号。
9.9. 不符合赚取里程的住宿包括:如果会员参加会议或团体会议,且个人直接支付客房费用,则其住宿可以赚取里程及累计定级房晚。但是,协议客房、主办方支付的住宿都不能赚取里程或累计有效住宿。员工价及员工亲友价预订的住宿,均不能赚取里程或累计定级房晚。
9.10. 经第三方网络零售商,如 Ctrip.com、Elong.com、Expedia.com、Orbitz.com、Hotels.com、Booking.com等所预订的住宿,均不可赚取里程或累计有效住宿。无论通过何种渠道预订,批发商和系列旅行团的住宿均不可赚取里程或累计定级房晚。
9.11. 如果里程已经计入指定参与计划的航空公司飞行常客计划,则不得更改为其他参与计划的航空公司飞行常客计划里程或转为 HeartPoints®/“心享”积分®。
9.12. 如果酒店退出“计划”,则在这之后的所有住宿都不能赚取里程,而不按照预订时间是否在酒店退出计划之前来计算。
9.13. 如两位会员同住一间客房,赚取的里程只能计入其中一位会员账户。
9.14. 航空里程不可转让,出售,转移,替换或兑换现金,除此之外遵照相关条款执行。
9.15. 会员可向会员服务中心提交自成为会员后的60天内所产生的里程补录书面
申请,书面申请包括会员姓名、会员账户号码、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以及入住的信息及账单信息。若未能提供文件材料可能会导致申请补录里程不成功。出于对会员信息的保护,所有会员入住资料只保留到里程补录到会员账户中为止。
9.16. 所有其他“心享”计划规则均适用。
10.1. 会议组织者在加入“心享”会议组织者奖励计划(以下简称组织者计划)成为“心享”会员,以“合格消费”举办宴会/会议/活动,即可按照入住人在参与计划酒店每3元赚取 1 点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奖励,每次“合格消费”的宴会/会议/活动最高可赚取 60,000 点HeartPoints®/“心享”积分®。
10.2. “合格消费”包括:会议室租赁和视听设备,以及通过酒店预订并支付的食品、饮品及会议宴会装饰品。只有活动期间(无论是否包含餐饮)至少一(1)晚有十(10)间客房的实际入住时,房费才属于“合格住宿”消费。
10.3. “合格消费”不包括:任何税费、小费、服务费、外包商品店的费用或任何与会者杂费(包括个人餐饮或者其它开支,及任何休闲娱乐花费)。
10.4. “合格住宿”包括会议组织者会员为其他客人预订参与计划的中旅酒店旗下品牌酒店的客房或宴会/会议/活动,以下情况除外,
i. 线上分销渠道、第三方预订渠道及其他所有预付渠道预订的客房,包括但不限于携程、艺龙、Expedia、booking.com 等;
ii. 在宴会、活动或会议中使用团体房价预订的客房;
iii. 旅行社团队、批发商或航空公司机组房价预订的客房;
iv. 任何与中旅酒店或旗下品牌酒店签订佣金协议的旅行社代理预订的客房;
v. 中旅酒店员工价预订的客房;
vi. 免费提供的客房;
vii. 礼券或第三方奖励、积分兑换预订的客房;
viii. 酒店同行价预订的客房。
10.5. 会员在参与“组织者计划”酒店举办“合格消费”活动时,还可获得至多十
(10)晚尊贵级别累计,这些累计住宿连同赚取的积分一起计入会员的账户。
10.6. 如“代理(企业预订者、商业旅行代理)”预订,则预订人需在会议举行期间与会议公司或组织方签署雇佣或合约关系,并负责与酒店签署会议或活动合约,符合赚取积分的相关法律规则制度,才有资格赚取会议组织者奖励积分。会议活动组织者不必本人参与当次会议或餐饮活动,也可以获取会议活动积分奖励。
10.7. 除非通过特殊协商,否则在协议价格中符合奖励标准的消费项目不包括依照特别协议价产生的任何消费。
10.8. 除非与参与活动酒店协商并同意,否则酒店有权自行决定,除计划以外的其他特别优惠、促销活动无法赚取积分。
10.9. 个人预订符合奖励标准的特殊会议宴会活动等,亦有资格获取预订奖励积 分。标准按照符合奖励标准的会议活动、与会者客房、餐饮以及会议租赁、宴会消费,每3元人民币赚取1点 HeartPoints®/“心享”积分®,积分将四舍五入至最相近的整数积分值。
10.10. 如适用条款与细则未变动,任何组织者代订、宴会/会议/活动一次最高可赚取60,000点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包括所有客房预订、宴会/会议/活动相关联的其它符合奖励标准的消费。由同一预订人或组织在相同日期或连续日期于同一家酒店举办两次或多次宴会/会议/活动,将被视作一次宴会/会议/活动。由同一预订人或组织在相同日期或连续日期于同一家酒店预订的所有客房,视为一次预订。
10.11. 在一次宴会/会议/活动中,最多可有两名会员分享“合格消费”的积分。有资格赚取积分的会员必须是合同记录的主要联系人或合同的授权签署人。
10.12. 如果宴会/会议/活动的参加者是通过组织者(即主账户)支付其个人的客房消费,则他们将无法赚取自己入住客房的积分。
10.13. 银星、金星、铂星、五星会员在该计划上须按照符合奖励标准消费的每3 元人民币赚取1点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奖励,不再享受额外积分奖励。
10.14. 在参与“计划”的酒店进行预订时,会员必须在预订相关客房、宴会/会议/ 活动之前,事先告知酒店,希望以符合奖励标准的消费赚取积分奖励,而且必须提供自己的会员卡号。
10.15. 对于“合格消费”的宴会/会议/活动或客房消费,积分将在相关消费款项结清后的四十五(45)日内累计至会员账户。
10.16. 若会员对累计至账户的积分存疑,可随时联系相关酒店问询。如通过酒店无法解决,请与“计划”会员服务中心 400-669-0000(大陆地区)852-36040000(港澳地区)联系,会员必须妥善保存有关预订及入住记录的所有酒店收据和发票,并需要在提出补录申请时提供相关资料。
10.17. 在参与“组织者计划”的香港及澳门酒店举办宴会/会议/活动而赚取积分, 需按当地货币兑换为人民币计算。当地货币兑换为人民币按照赚取积分当日公布的有效汇率折算。该汇率由计划团队按照标准货币兑换方法自主决定, 可能与信用卡公司使用的货币换算标准有所不同。
10.18. “组织者计划”只接受个人加入,任何企业或机构不能加入,因此也无法赚取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奖励。
10.19. 会员可访问 ctgh.com(“心享”计划官网)在线查看计划规则与积分赚取细则,“心享”计划团队有权在不发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随时自主决定修订该规则。
10.20. 所有其他“心享”计划规则均适用。
11.1. 我们可能通过您提供的地址、手机、电话、传真或电邮与您联系,并定期向您发送 HeartPoints®/“心享”积分®余额、您的账户信息修改提示及相关“计划”的优惠推广等。
11.2. 如交易30天后 HeartPoints®/“心享”积分®尚未能正确计入您的账户, 则您可以在交易后180天内向中旅酒店会员服务中心申请补录,并请提供附有您签名的酒店账单副本及会员卡号。
11.3. 特别说明:中旅酒店“心享”计划隶属于中国旅游集团忠诚客户奖励计划— “星赏会”,一旦您加入了“心享”计划也就等同于加入了中国旅游集团 “星赏会”。如有任何未尽细则及不一致之处以中国旅游集团忠诚客户奖励计划说明为准。
11.4. 中旅酒店“心享”计划隐私声明依照中国旅游集团相关声明。
11.5. 以上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其他币种按中旅酒店当日系统预设汇率结算。
12.1. 如您对中旅酒店“心享”计划有任何疑问,
i. 请访问ctgh.com(“心享”计划官网)
ii. 请关注“中旅酒店心享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iii. 请致电“心享”会员服务中心400-669-0000(中国大陆)、852-3604-0000(港澳地区)
12.2. 如您对中国旅游集团“星赏会”有任何疑问,请致电中国旅游集团客服中心400-084-5678(中国大陆)、852-36040078(港澳地区)。或访问ctssr.com(“星赏会”官方网站)查询了解。
中旅酒店有权在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在任何时间无限制地变更、限制、修改或取消活动规则、规定、“心享”计划会员和会员等级,即使该变更可能影响已累积的积分或里程的价值、累积积分或里程的使用条件,或获取其他与“心享”计划相关的会籍等条件。中旅酒店及其参与“计划”酒店可行使下列权利:
• 增加或减少因住宿而获得的“心享”积分或合作伙伴的里程数;
• 撤销、限制、修改或取消任何“心享”计划会员等级或类别;
• 增加日期限制,在任何参与“计划”酒店限制为“心享”会员提供的兑换或免费客房奖励,变更或限定参与“计划”酒店限制继续提供“心享”会员奖励与服务;
• 变更活动优惠、合作伙伴的服务地点、参与活动条件,以及“心享”积分或里程的赢取、兑换、保留或罚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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